今日,市文旅广体局发布通知
开展衡阳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对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历经至少三代以上传承(中间未断代)、存续状况良好、受益群众较多、保护价值较突出,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较好,有较大保护、利用价值的项目,可申报为衡阳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二)重点推荐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的项目,如传统医药、传统技艺(重点为传统美食制作技艺和特色传统工艺)、传统体育、民间文学等,其他项目视情况推荐。(三)2022年7月31日前,已公布为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市直项目(主管部门为市直部办委局)可直接申报。
申报数量
衡阳市第八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按照每个县市各6个、5个城区每个区各3个的限额进行遴选推荐,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为市直部办委局)可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申报清单、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复印件。市直有关单位除申报情况说明外,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
(二)申报书。
(三)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等。(申报材料见文末附件)
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各地非遗保护(文化遗产事物)中心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和专家论证,提出拟申报名单,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市直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项目报名。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拟申报项目统一规范命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项目逐一打印,并将申报书、申报辅助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4份),与申报函(原件1份)一同,于2022年9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材料初审。市局非遗科会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材料审核从2022年10月8日开始,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退回申报单位补充修改,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市级专家小组评审程序。
(四)项目评审。2022年11月5日前,市局组织专家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正式材料【申报书、申报辅助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申报函(原件1份)】进行初评;2022年11月1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市局党组进行研究、公示,公示期20天;2022年年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公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阳仲福、王治平
电 话:13469130168(阳仲福)、18670479083(王治平)
材料报送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八楼市文旅广体局非遗科
联系人:邓小明
电话:13657348938
邮 编:421001